证监会授予4家境外机构QFII资格 累积已有176家
据媒体报道,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证监会)周一表示,已分别在7月12日和8月6日授予四家境外机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ualified Foreign Institutional Investor, 简称QFII)资格,允许它们在中国购买人民币计价证券。 证监会在公告中称,香港的中银集团人寿保险有限公司(BOC Group Life Assurance Co.)于7月12日获得QFII资格,台湾的南山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Nan Shan Life Insurance Co.)、美国的霍尔资本有限公司(Hall Capital Partners)和得克萨斯大学体系董事会(Board of Regents of the University of Texas System)于8月6日获得QFII资格。 至此,已有176家境外机构获得QFII资格。 QFII机制于2002年年底推出,是境外投资者投资中国A股市场的为数不多的渠道之一。在获得QFII资格后,境外机构还必须向中国的外汇管理机构申请投资额度,方可进行投资。(和讯基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