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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建行江西南昌支行:个性化措施服务经济适用房贷款

发布时间:2009-05-07

经济适用房贷款如何在惠民安居,服务大众的同时实现双赢?建行江西南昌城建支行以理念创新、服务创新、流程创新,巩固了建行在个人住房贷款、房改金融业务领域的优势,取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双丰收。

作为一项政策保障性住房工程,该行针对其贷款客户与普通住房按揭贷款客户的不同点,探索出一整套贷款办理步骤及风险控制措施,并梳理制定贷款操作流程,明确借款人收入支出比、抵押物处置、不良贷款管理等关键性问题,并对贷款合同中特别条款约定进行了相应修改,使之能符合经济适用房贷款的性质,从而将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贯穿到服务民生的实际行动中。

在客户服务流程中,在把好风险防控的前提下,根据中低收入家庭这个特殊的业务需求及风险防范点,采取了个性化的贷款服务措施:部分申购户因自身原因不符合我行的贷款条件,或年龄偏大,在银行贷款有较大的困难,支行与南昌市房屋产权交易管理处沟通协商,推出了接力贷服务,即由老年人成年子女作为借款人,用老年人所购经济适用住房作为抵押物的贷款方式,所借款项用于支付购房款;对收入标准达不到央行规定的,即月还款支出超出家庭收入的50%的,推出了合力贷服务,即增加自然人担保或第三方房产抵押;一些客户曾有劳改或劳教特殊经历,通常不属于银行按揭贷款对象,但支行通过详细调查,发现此类人大部分是在青少年时所犯错误,且释放时间距今大都在15年以上,便主动与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居委会联系,慎重考虑和筛选,要求客户在开发商阶段性保证加经济适用住房抵押的基础上再辅以其它房产抵押或有稳定经济收入来源的自然人提供担保;少量客户为残疾人,无法用手在合同上签字或按手印,支行慎之又慎,经咨询法律人员,明确其成年子女代其签字的法律效力后,再要求其在合同上按足印;部分经济适用房购房者无法按照银行固定格式开具收入证明,支行要求其户口所在地街道办或居委会出具情况属实证明,旨在形成银行和社会双重监督,形成合力,把好风险关;客户因居住分散难以在短时间内到支行交纳首付款,支行与兄弟城区行协商,使业主可在全市各建行各网点免费办理缴纳房款业务;申购、签约过程中又充分利用95533短信平台,将信息批量发送至每位客户的手机上。

经济适用房是政府的一项民生工程,从最初的选址、开工建设、公开摇号、选房到签订合同,一举一动老百姓十分关注,而购房户众多,情况复杂,且大部分人对银行贷款知之甚少。对此南昌城建支行从开工建设之初即主动介入,从与政府的协商谈判到与开发商的联系洽谈,从按揭贷款的办理时间、会场布置、材料的准备、传递交接、保管以及人员的安排等各方面,事无巨细,周密考虑,推出四项专项服务:一为每个经济适用房楼盘举办一场专项贷款政策讲座,面对面零距离向广大购房客户讲解经适房贷款政策,并现场进行诚信教育。二是每个经济适用房楼盘选派一位客户经理全权对口负责,并委派受理人员至楼盘现场,负责办理楼盘贷款相关事宜。三是开通了两部经济适用房贷款专项咨询电话,随时为客户进行电话咨询。四是印制经济适用房贷款所需资料,并负责送至每个楼盘现场。

类似创新还体现在:以往查询征信的做法是客户签约购房时,开发商首先要向银行查询客户征信,看其是否符合贷款资格。支行将查询征信改为在贷款受理时一并办理,如遇不合格的客户再通知借款人与开发商,追加担保条件;以往购房合同备案的做法是银行先受理贷款,之后将材料暂存放于开发商处,开发商将购房合同备案后,才从中找出相应的贷款资料交与银行。现在支行对开发商签约后直接将购房合同备案,再通知借款人与银行办理按揭贷款手续。银行受理完贷款后,即可将贷款资料带回银行办理审批及放款,既减轻了开发商的负担,又减少了查找合同的重复劳动量。

当地经济适用房建设刚一启动,南昌城建支行即成为南昌市第一家发放经济适用房贷款的银行,与南昌市房管局签订了《经济适用房个人贷款合作协议》,约定2008当年中签选房的经济适用房住户的按揭贷款全部由城建支行承办。截至2008年末,支行已受理经济适用房贷款5000多笔,发放贷款1970笔,发放金额1.5亿元,不仅支持了当地保障性住房政策的推进,密切了银政关系,而且抓住了商机,为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发展培育了新的增长点,带动了该行其他业务的发展,受到总行张建国行长肯定。

http://finance.ce.cn/bank/scroll/200905/06/t20090506_1453841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