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5〕18号)等有关规定,为保障我行贵金属及大宗商品业务在2016年国庆节假日期间(2016年10月1日至2016年10月7日)平稳进行,现将有关交易安排通知如下: 一、个人实物贵金属业务 个人实物贵金属业务正常办理。具体营业时间以当地建设银行公告为准。 二、个人账户贵金属及双向业务 (一)2016年10月1日(周六)凌晨4:00起,个人账户贵金属及双向业务停止交易。 (二)2016年10月3日(周一)上午7:00起,个人账户贵金属及双向业务恢复正常交易。 (三)2016年10月8日(周六)凌晨4:00起,个人账户贵金属及双向业务停止交易。 (四)2016年10月10日(周一)上午7:00起,个人账户贵金属及双向业务恢复正常交易。 三、代理个人金交所贵金属业务 (一)交易安排 2016年9月30日(周五)下午15:30起代理个人金交所贵金属业务停止交易,下午15:40停止中立仓申报,2016年10月10日(周一)恢复正常交易。 (二)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的调整安排 为防范节日期间国际市场黄金、白银价格大幅波动,根据《上海黄金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行对Au(T+D)、Au(T+N1)、Au(T+N2)、mAu(T+D)和Ag(T+D)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进行调整。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自2016年9月29日(周四)收盘清算时起,我行Au(T+D)、Au(T+N1)、Au(T+N2)和mAu(T+D)合约的保证金比例从14%调整为17%,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幅度限制从6%调整为9%;Ag(T+D)合约的保证金比例从14%调整为17%,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幅度限制从8%调整为11%。 若9月29日出现单边市,按照《上海黄金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调整的保证金和涨跌停板的水平高于上述标准时,则按较高的标准执行。 2.2016年10月10日(周一)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清算时起,我行Au(T+D)、Au(T+N1)、Au(T+N2)和mAu(T+D)合约保证金比例恢复为14%,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幅度限制恢复为6%;我行Ag(T+D)合约保证金比例恢复为14%,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幅度限制恢复为8%。 四、个人黄金积存业务 (一)2016年10月1日(周六)及10月2日(周日)个人黄金积存业务停止交易。 (二)2016年10月3日(周一)个人黄金积存业务恢复正常交易。 (三)2016年10月8日(周六)及10月9日(周日)个人黄金积存业务停止交易。 (四)2016年10月10日(周一)个人黄金积存业务恢复正常交易。 五、个人账户商品交易业务 (一)2016年10月1日(周六)凌晨4:00起,账户商品交易业务停止交易。 (二)2016年10月3日(周一)上午9:00起,账户商品交易业务恢复正常交易。 (三)2016年10月8日(周六)凌晨4:00起,账户商品交易业务停止交易。 (四)2016年10月10日(周一)上午9:00起,账户商品交易业务恢复正常交易。 中国建设银行 2016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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