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活动对象为账户状态正常的龙卡信用卡个人客户(安居分期受理对象不包括学生卡、商务卡、附属卡、担保办卡和准贷记卡;商户分期受理对象不包括商务卡),以下简称“持卡人”。

2.本次活动时间为2012年1月27日至2012年3月29日,以分期刷卡交易日为准。

3. 活动期间,在百安居办理龙卡信用卡分期付款业务(含安居分期、商户分期)的持卡人手续费为6期0%、12期3%、24期7%。

4.“在2个月内开工”是自客户签定单之日起计算(如:客户于1月27日签定单,最晚须在3月27日前开工,方可享受此促销优惠)。

5. 客户最终获得的优惠礼券/提货卡金额,将根据客户在与百安居决算时,在百安居购买的材料金额是否达到相应等级而决定,具体如下:

6. 本次活动不可与百安居商业客户会员卡、家加卡、其它任何卡同时享受。客户获得的优惠礼券/提货卡的使用期限为2012年1月27日至6月30日,礼券/提货卡使用规则以百安居相关使用规则为准。

7. 持卡人若于活动期间有逾期还款,违反中国建设银行龙卡信用卡章程、领用协议,龙卡信用卡安居分期(或商户分期)付款约定条款,或账户状态不正常等情况的,建行有权随时取消其参加活动资格。

8. 建设银行仅提供信用卡分期付款服务,持卡人所购商品、服务及所赠礼券、提货卡均由百安居提供,百安居承担所有与商品或服务质量有关的责任;持卡人与百安居或其他相关方之间的与商品或服务质量有关的任何纠纷,由持卡人与百安居协商处理,与建设银行无关。

9. 本活动具体优惠形式、办理流程、期数、持卡人手续费率等信息,以分期商户现场公告为准。其他未尽事宜,全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金融业政策规定、中国建设银行相应业务管理办法[包括但不限于龙卡信用卡章程、领用协议、龙卡信用卡安居分期(或商户分期)付款约定条款]及相关行业惯例办理。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中国建设银行对本次活动有解释、调整及更改的权利。调整及更改经相关途径(网站、现场、对账单)公告后生效。

10. 对于相关活动规则如有疑问,请登录建设银行信用卡网站(creditcard.ccb.com)或详询各百安居装修设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