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对象为中国建设银行龙卡信用卡个人客户(商务卡除外),以下简称“持卡人”。

活动时间为2013年8月15日至2013年10月15日,因各地门店活动签约起始时间略有不同,具体起始时间以各地门店现场公布为准,如持卡人签购单记录与银行系统记录不符,以银行系统记录为准。

活动期间,持建行龙卡信用卡至指定三星专卖店购买任意商品单笔消费满人民币500元及以上,即可现场办理龙卡信用卡商户分期业务。

本次优惠活动限客户在商户店内通过pos机具现场完成的分期消费。活动期间,现场成功办理3期或6期龙卡信用卡商户分期业务的持卡人即可免除该笔分期交易的持卡人手续费,办理12期龙卡信用卡商户分期业务的持卡人仅需支付2.5%的手续费。

持卡人如参与套现及违法交易、账户状态异常、违反《中国建设银行龙卡信用卡章程》或《中国建设银行龙卡信用卡领用协议》的,建设银行有权随时取消其参与本活动的资格。

建设银行仅提供信用卡分期付款服务,持卡人所购商品均由商户提供,商户承担所有与商品及商品服务有关的责任;持卡人与商户或其他相关方之间的与商品及商品服务有关的任何纠纷,由持卡人与商户协商处理,与建设银行无关。

本活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金融业政策规定、中国建设银行龙卡信用卡章程、领用协议、龙卡信用卡商户分期付款约定条款及相关行业惯例办理。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建设银行保留相关解释、调整及更改本活动条款的权利。调整及更改经相关途径(如建行网站)公告后生效。

对于相关活动规则如有疑问,请登录建设银行网站或向合作专卖店门店咨询。

在指定POS机上刷卡消费,每1000龙卡信用卡积分可兑换消费人民币2元。

单笔刷卡消费积分兑换最低为1元(即500积分),并以1元取整累进,上限为10000元(即500万积分)。

单笔刷卡金额中积分兑换的比例最高不超过99%,具体以积分pos机显示为准。

使用信用卡积分兑换的消费部分不向持卡人提供发票。

上海大众龙卡、国航龙卡、东航龙卡、南航龙卡、深航龙卡及其它规定的专项积分兑换,不参加此项兑换活动。

兑换流程:
(1)持卡人在指定pos机收银台前出示信用卡并告知收银员用积分兑换部分消费金额。
(2)收银员在指定pos机上刷卡操作。
(3)pos机显示本次交易“积分兑换金额”和“刷卡支付金额”,收银员征询持卡人是否继续交易。
(4)持卡人认同后,输入信用卡消费密码/确认,本次交易完成。

温馨提示:“分期享优惠”和“积分抵消费”两者不可同享,您可以参加其中任意一项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