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分期业务针对账户状态正常的龙卡信用卡个人客户(商务卡除外)(以下简称“持卡人”),主、附卡持卡人可办理。
2.
客户可办理分期业务的保费包括交强险、商业险(包括但不限于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车上座位责任险、玻璃单独碎险、划痕险、新增设备损失险、盗抢险、自燃险等)、车船税等。
3.
龙卡信用卡车险分期交易在合作保险公司分期POS机上刷卡完成。办理龙卡信用卡车险分期业务投保的保单金额不可超过龙卡信用卡可用额度,办理成功与否,最终以现场刷卡结果为准。
4.
龙卡信用卡车险分期业务交易1元计1个龙卡信用卡积分,按刷卡分期金额一次性计入等额积分。即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成功办理6期龙卡信用卡车险分期业务可额外获赠5千积分(上海大众龙卡获赠15分上海大众龙卡积分)。同一保单不得分单刷卡办理分期。时间以刷卡交易日为准,如持卡人签购单记录与银行系统记录不符,以银行系统记录为准。奖励积分将于消费当月过后的两个月内记入持卡人积分账户中。撤消或退保的分期交易不参加本次活动。
5.
本次活动中仅限主卡持卡人具有奖励积分获赠资格,持卡人以其身份证件号认定。活动期间,每位持卡人仅限获赠一次奖励积分,且奖励积分将计入持卡人当年第一笔办理车险分期业务的主卡卡号。
6.
所赠积分可参加建设银行信用卡积分换礼活动。龙卡汽车卡客户可根据“积分加倍换油权益”兑换油卡(详情请浏览www.ccb.com网站“信用卡积分兑换”和“龙卡汽车卡”相关栏目信息)。
7.
持卡人在办理分期业务前,请确认自己的可用额度,并视各自具体投保时限酌情提前投保,以免造成脱保情况的发生。建设银行与合作保险公司不承担持卡人因脱保造成的所有损失。
8.
建设银行仅提供信用卡分期付款服务,不是保险关系当事方。合作保险公司负责对持卡人投保的保险产品及时理赔、处理相关投诉并承担其他相关责任。合作保险公司与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其他相关方之间的与保险有关的任何纠纷由合作保险公司负责处理和解决,与建设银行无关。
9.
保单的订立、生效、撤销、退保、理赔等具体办法参照合作保险公司相关规程执行。
10.
建设银行有权根据监管要求等原因终止本项业务的办理。
11.
业务未尽事宜,全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金融业政策规定、中国建设银行相应业务管理办法(龙卡信用卡章程、领用协议及龙卡信用卡商户分期付款约定条款)及相关行业惯例办理。在法律许可范围内,中国建设银行信用卡中心保留相关解释、调整及更改的权利。调整及更改经相关途径(如银行网站)公告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