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细则

1.本活动时间为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2015年7月1日-2015年8月31日的活动仅计算境外消费交易)。

2.本活动对象为龙卡信用卡持卡人(公务卡、商务卡除外)。

3.持卡人需通过短信或“掌上龙卡”报名,“境外消费或取现享6%返现奖励”于报名当月起参加活动(例如:客户7月1日在境外消费或取现,需于7月31日前报名方可参与当月活动,且此后参与本活动无需再次报名)。“境外消费或取现享6%首刷礼”报名需于产生首笔境外消费/取现交易的当月或之前完成。活动期间活动(一)、(二)合计只需报名一次,无需重复报名。
(1)短信报名:使用在建行信用卡系统登记的手机号码编辑短信CCHD#卡号后四位#010发送至95533,即可报名参加,必须使用主卡卡号报名。客户在收到建行系统回复短信后方可确认报名成功。客户报名的手机号码须与本行系统中留存的客户手机号码信息完全一致。
(2)“掌上龙卡”报名:下载手机客户端“掌上龙卡”并在“龙卡信用卡带您玩转世界”活动项下按提示填写相关资料报名。必须使用主卡卡号报名, 且客户报名的手机号码须与本行系统中留存的客户手机号码信息完全一致。

4.每笔交易仅参加当月的奖励活动,跨自然月交易笔数不累计,建行每个自然月进行一次统计。消费/取现日期以建行系统记录的交易时间(北京时间)为准。

5.同一持卡人名下多张主卡及附卡交易合并计算,仅限主卡持卡人具有获奖资格。持卡人以其身份证号认定。取现交易仅计算取现本金,不含取现手续费及取现利息。消费后退货等交易不计入活动。

6.本活动交易金额按人民币计算。如交易货币入账为美元或欧元的,则按清算货币入账金额美元兑人民币1:6、欧元兑人民币1:7计算。

7.“境外消费或取现享6%首刷礼”及“EMV卡境外消费或取现享12%首刷礼”均可与“境外消费或取现享6%返现奖励”同享。如持卡人名下同时有龙卡EMV信用卡及其他卡种,则活动期间持卡人使用龙卡EMV信用卡可享受12%首刷礼一次,使用其他卡种可享受6%首刷礼一次。

8.奖励金额在每个自然月后的60天内计入主卡持卡人获奖当月境外交易额最高的有效卡片中。返现金额以人民币入账。持卡人对返还金额如有异议,可在收到返现的30个自然日内致电客服热线(400-820-0588)提出,逾期将视为持卡人认可返还金额。具体返现到账日期,可能因不能预估的不可抗力因素晚于上述约定时间。

9.持卡人若于活动期间有逾期还款、卡片已冻结,或有其他违反中国建设银行龙卡信用卡章程、领用协议或相关业务约定条款情形,则建行有权随时取消其参加活动的资格。

10.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建行有权修订本活动条款及细则(包括但不限于参加资格、交易时间及奖励方式等)、暂停或取消本活动、并经相关途径(如我行网站、对账单、短信、报刊或各分支网点等)公告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