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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大资管” 险企须淡定
发布日期:2014-02-12

2012年以来,一场以“放松管制”和“起点公平”为特征,以渠道扩充整合、资管牌照放开、投资范围拓宽为抓手的金融行业变革拉开了序幕,涉及资产管理业务的政策壁垒纷纷清除,各类金融机构全面介入资管领域,“大资管”格局奠定,混业经营时代来临。

受益于中国经济多年的高速增长、城镇化的迅速扩大以及国民收入的不断提高,国内资管行业总体规模增长迅速,近5年国内资管总规模复合增速为30.5%。然而,相对于信托、券商资管、银行理财等资产规模的高增速,保险资产规模增速相对平稳,近几年增速为20%左右。大资管,对保险业到底意味着什么?一直以来,承保与投资是保险公司的两大核心业务。但从国际上成熟保险市场的发展轨迹来看,承保业务盈利越来越有限,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资产管理。随着近年来保险业绩的回落,特别是寿险公司保费收入的负增长,提高保险资金投资回报的问题备受关注。2012年以来,保监会出台保险资金13项投资新政,意欲为保险投资创造一个更宽松的环境,提升险企的投资收益,进而改善险企经营状况。

在政策面的支持下,近年来,保险公司的投资型产品规模激增,特别是借助互联网销售渠道,一时间更风生水起,而其中最博人眼球的,是投资收益。目前,相当一部分保险公司的理财产品年化收益达到7%,有的甚至更高。但“欢宴”背后,不禁有人要问,什么样的投资能力能保证如此高的收益?这样的业务能持久么?以国华人寿为例,其预期年化收益率达7%的“华瑞2号”计划对应的电子保单上载明,主要投资策略为固定收益资产配置比例不低于20%,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不高于80%。而2013年三季度,四家上市险企权益类资产占投资资产的比重不到13%,显然非上市公司在投资方面相当激进,而这样的投资风格恐怕也是为兑现高收益的必然之举。

但这种高收益性产品的激增,不仅面临着巨大的兑现收益压力,同时还要面临来自行业监管的投资比例限制及偿付能力的要求。因此,险企若一味地这样开发理财产品,恐难持续。

事实上,资管政策的放开,对保险企业是普惠制,谁也没有占到更大的“便宜”,只是降低了“准入门槛”,提供了一个更市场化的环境。当大家都把目光聚焦到理财类产品上时,应该看到,相较于银行、证券、基金等金融机构,保险是这个领域的后来者。在同样拆除政策壁垒的环境下,后来者如何做?特别是面对层层加码的收益比拼,是“奋不顾身”地投入其中;还是保持一份理性和淡定,结合主业,用好政策,找准定位?

不可否认,在混业大潮中,创新型金融产品层出不穷,但保险产品独具的风险保障功能是其他金融产品不可替代的,而这正是保险的核心功能和比较优势。简而言之,保险终归姓“保”,因此,面对“大资管”,面对来自不仅同业甚至还包括更多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竞争,保险公司不能陷入单纯的理财型产品开发热潮,而是应该借助政策开放之利,围绕本业做文章,探索在大资管背景下如何更好地发挥保险独具的风险保障和经济补偿职能。理财和保障并不是对立的,居民财富持续增加本身就是一种保障。财富管理也是金融业的发展主流,理财型产品的发展,对于保持保险市场的稳定增长,巩固保险在金融业中的地位具有重要意义。因此,保险业需要加大产品的创新力度,要处理好保障与理财的关系,树立“大保险”的观念。

首先,可以从投资收益提升,盈利预期改善的条件出发,积极探索尝试在承保业务与投资业务之间重新进行资源配置,将投资收益适度“贴补”承保业务。如采取降低费率或扩大保险责任,让客户得到更多的保障和更优质的保险服务,以此来吸引客户,增强客户黏性,壮大保障性业务。其次,可以在大资管背景下,探索更灵活的产品开发模式。以往的产品设计多是以负债管理为主,即先进行产品设计,收取保费后再投资,产品设计和投资之间基本没有关系,这种前后端脱节的产品开发模式也给保险公司经营带来了许多不确定因素。而投资新政的出台和产品定价的放开,令保险公司获得了很好的提高投资收益的机会以及产品开发的自主空间,丰富的投资种类为保险公司资产负债匹配提供了更好的环境,有条件开发更多的“资产项目挂钩型”产品,一方面丰富了产品结构,满足了客户多元化的保险及理财需求;另一方面也有效改善了保险公司经营的稳定性,符合保险业持续稳健发展的内在要求。

 

 

来源:金融时报  20140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