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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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关联交易、社会责任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等五个专门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和关联交易、社会责任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主席均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且独立非执行董事超过半数。

战略发展委员会

本行战略发展委员会由11名董事组成,主席由董事长田国立先生担任,委员包括张金良先生、纪志宏先生、邵敏女士、田博先生、夏阳先生、刘芳女士、李璐女士、钟嘉年先生、梁锦松先生和詹诚信勋爵

战略发展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

  • ● 拟订战略及发展规划,监测、评估其实施情况;
  • ● 审核年度经营计划和固定资产投资预算;
  • ● 审查年度经营计划和固定资产投资预算执行情况;
  • ● 评估各类业务的协调发展状况;
  • ● 审核重大组织调整和机构布局方案;
  • ● 审核银行重大投资、融资方案;
  • ● 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行使股权投资、信息技术规划和资本充足率管理等权限;
  • ● 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审计委员会

本行审计委员会由7名董事组成,主席由独立非执行董事钟嘉年先生担任,委员包括田博先生、刘芳女士、格雷姆•惠勒先生、米歇尔•马德兰先生、威廉•科恩先生和詹诚信勋爵。钟嘉年先生具备香港的注册会计师资格。本行审计委员会的委员构成符合境内外监管规定的要求。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

  • ● 监督银行财务报告,审查银行会计信息及其重大事项披露;
  • ● 监督及评估银行内部控制;
  • ● 监督及评价银行内部审计工作;
  • ●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
  • ● 关注可能出现的不当行为并确保有适当安排;
  • ● 向董事会报告委员会工作;
  • ● 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风险管理委员会

风险管理委员会由7名董事组成,主席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梁锦松先生担任,委员包括张金良先生、夏阳先生、钟嘉年先生、格雷姆•惠勒先生、米歇尔•马德兰先生和威廉•科恩先生

风险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

  • ● 根据本行总体战略,审核本行风险管理政策,并对其实施情况及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价;
  • ● 持续监督并审查本行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 ● 指导本行的风险管理制度建设;
  • ● 监督和评价风险管理部门的设置、组织方式、工作程序和效果,并提出改善意见;
  • ● 审议本行风险报告,对本行风险状况进行定期评估,提出完善本行风险管理的意见;
  • ● 对本行分管风险管理的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工作进行评价;
  • ● 监督银行核心业务、管理制度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合规性;
  • ● 兼任美国风险管理委员会的职责;
  • ● 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由6名董事组成,主席由独立非执行董事米歇尔•马德兰先生担任,委员包括邵敏女士、李璐女士、格雷姆•惠勒先生、梁锦松先生和詹诚信勋爵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

  • ● 组织拟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标准和程序;
  • ● 就董事候选人、行长人选、首席审计官人选和董事会秘书人选,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人选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 ● 审核董事会的架构、人数及组成(包括技能、知识及经验方面),并就为执行银行的公司策略而拟对董事会作出的调整提出建议;
  • ● 评估董事会成员履职情况;
  • ● 审核行长提名的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 ● 拟订高级管理人员的发展计划及关键后备人才的培养计划;
  • ● 审核行长提交的银行薪酬管理制度;
  • ● 组织拟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办法,提交董事会审议;
  • ● 组织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和监事会的尽职情况评价,提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的建议,提请董事会审议;
  • ● 根据监事会对监事的业绩考核,提出对监事薪酬分配方案的建议,提请董事会审议;
  • ● 监督本行绩效考核制度和薪酬制度的执行情况;
  • ● 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关联交易、社会责任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关联交易、社会责任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主席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格雷姆•惠勒先生担任,委员包括纪志宏先生、钟嘉年先生、米歇尔马德兰先生和威廉•科恩先生

关联交易、社会责任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

  • ●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银行章程的要求,设计并提出银行重大关联交易衡量标准以及银行关联交易管理和内部审批备案制度,报董事会批准;
  • ● 确认银行关联方,并向董事会和监事会报告,同时向银行相关工作人员公布;
  • ● 接受一般关联交易的备案, 或在必要的情况下批准一般关联交易;
  • ● 审查重大关联交易,并提交董事会批准,并应同时报监事会;
  • ● 研究拟定银行社会责任战略和政策;
  • ● 对银行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并指导和监督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编制;
  • ● 研究拟定环境、社会及治理管理方针和策略,定期跟踪评估进展情况,并指导监督相应的信息披露;
  • ● 研究拟定银行绿色金融战略,监督、评价绿色金融战略执行情况;
  • ● 监督指导管理层推进普惠金融相关工作;
  • ● 指导和督促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管理制度体系的建立和完善,督促高级管理层落实相关工作,指导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重大信息披露;
  • ● 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