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包带卡存折诈骗
04年11月,广州市海珠区公安分局成功侦破一起调包诈骗300万元的特大案件。
04年10月份,嫌犯江振勇、谢均丽、陈火南三人密谋以有低价柴油出售为名实施诈骗。他们通过上网查询,获取了广东东莞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谭某的有关资料,以谭某的名义伪造假身份证,并在江南大道北路某银行开立带卡存折账户。11月3日中午,嫌犯江振勇假冒某石油化工公司的总经理,伙同嫌犯谢均丽与谭某洽谈生意时,以验资为由,骗其在江南西路某银行开立存折账户,并趁机调换谭某存折。在不明真相的谭某将300万元人民币存入调包的存折后,三人编造各种理由拖延见面时间,并于11月10日、11日两天内,利用与调包存折相关联的银行卡,将300万元资金转账至深圳市和广州市七家银行的账户,并先后在深圳和广州番禺、越秀等地的银行柜台、ATM共34处提现280万多元。而且三人转账所用账户,都是以伪造身份证开立的。
接到事主报案后,警方立即对案件展开调查,并对尚未被提走的存款及时冻结,同时辗转于市内番禺、白云、越秀和深圳等地银行了解情况,搜索疑犯的线索。
11月23日下午2时许,警方通过侦查发现嫌犯形踪后,立即实施抓捕行动,成功将两名嫌犯抓捕归案。经审查,江振勇、谢均丽两人对其所犯罪行供认不讳,并供认了其它同伙。之后,警方乘胜追击,追缴涉案赃款194.5万元人民币,并将另外一名嫌犯陈火南依法逮捕。
案件述评:
2003年底以来,不法分子利用“带卡存折”进行调包诈骗的案件呈现上升趋势,各地都发生了该类案件。现将风险管理部搜集的案件列出:
04年12月,开封市尉氏县警方抓获了一个利用存折调包进行诈骗的团伙。该团伙自2003年12月以来,在河南、河北、山东、江苏、安徽、山西等省的20多个市、县连续作案20余起,诈骗金额高达100多万元。
04年12月20日,三名自称是政府工作人员的男子,以订货前验资为名,利用带卡存折骗走武汉市九峰棉絮加工厂老板陈某1.5万元。
04年12月4日,湖北省鄂州市一家木地板专卖店的金老板,被骗子以类似手法骗去1万多元存款。
04年11月,五常市光辉乡业主姚兆辉被一自称国营单位工作人员的男子以买大米为由,利用带卡存折骗去1.5万元。
04年11月15日,建行银川市南门广场支行成功防止一起利用“带卡存折”诈骗案件的发生。该银行工作人员陈军得知客户(某品牌电脑代理商)在生意谈判时,按照对方要求开立活期带卡存折。对方验看新开立存折带的卡后要求该客户持卡存足30万元现金。陈军警觉:客户可能遭到诈骗,当即委婉提出让客户输入银行卡密码。客户连输几次都没有成功。经仔细检查后方发现,该客户准备存款的银行卡并非其本人新开立的,而早已被骗子调包。
此类案件的作案手法是:以个体业主为作案目标,以联系业务为诱饵,查看受害人身份证,或通过网络查询受害人的身份资料,然后伪造受害人的身份证,并以假身份证在银行开立带卡存折户。之后,又以需验资为名,骗受害人开立存折户,并伺机将其存折调包,等受害人在调包存折上存上钱后,遂以与此存折相关联的银行卡,通过ATM或柜台交易等方式将钱盗走。
防范此类案件的建议:
1、严格执行开户实名制。建议各行在柜面配备身份证防伪鉴别仪。在开户业务时,加强对身份证件真伪的审核,尤其是在开立带卡存折账户时。
2、加大对持卡人安全用卡常识的宣传和教育活动:一是帮助持卡人加深对带卡存折功能的了解和对类似骗局的认识,从而使持卡人提高警惕,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二是教育持卡人应遵守有关金融结算制度,有关企业的销售和采购活动应使用对公账户。
3、加强大额存取现的登记、预约和管理工作;对大额存取现业务加强审核和监督,并提醒持卡人在大额存款时认真核对账户和银行回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