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储蓄国债(电子式)投资指南
发布时间:2006-06-30

什么是储蓄国债(电子式)?

 

储蓄国债(电子式)是我国财政部面向境内中国公民储蓄类资金发行的,以电子方式记录债权的一种不可上市流通人民币债券。

 

储蓄国债(电子式)的七大特点:

针对个人;不可流通;无纸化(电子方式记录债权);收益安全稳定;鼓励持有到期;手续简便;品种多样

 

在哪里可以购买:

七家储蓄国债(电子式)代销试点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北京银行开通相应系统的营业网点。

 

如何了解储蓄国债(电子式)的政策和发行信息:

1.阅读试点商业银行柜台公告,咨询试点商业银行网点工作人员或者拨打试点商业银行客户服务电话;2.拨打中国国债协会政策咨询电话(010-68081427010-68081167);3.登陆财政部网站阅读发行公告(财政部网站地址:http://www.mof.gov.cn)。

 

储蓄国债(电子式)主要业务流程:

1.开立个人国债账户

准备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和上述七家银行其中一家的存折(或借记卡)→到存折(或借记卡)的开户行柜台填写申请表格、阅读托管服务章程→银行审核通过→领取个人国债账户开户凭证

提示:(1)由于开户所使用的存折(或借记卡)要作为个人国债账户的资金清算账户长期使用,因此建议投资者尽量选择自己经常往来的存款银行作为债权托管银行。

(2)七家托管银行在提供服务的种类和质量上(比如:个人国债账户的外观形式,有无债权账户本,发行信息的公布速度,债权查询的方式等)可能有区别,在开户时请认真阅读托管服务章程并详细咨询柜台人员所能得到的服务。

(3)通过各家银行的个人国债账户购买的储蓄国债(电子式)在债权上是完全同质的。此外,由于采取了新的额度分配方式,各行在销售进度也将会大致相同。

 

2.发行认购

保证资金清算账户中有足够的资金→携带个人身份证件、个人国债账户和开户所使用的存折(或借记卡)→到柜台填写认购申请或者口头申请后在银行单据上签字确认→银行在确认有足够的额度并且投资者有足够的资金后确认债权→取得认购确认的回单

提示:(1) 各行认购所需证件略有差别,请以各行柜台实际要求为准;

(2)各期国债均设有统一的认购上限;

(3)认购确认的回单并非债权凭证,丢失并不影响投资者对债券的所有权,但由于上面包含了很多有用信息和投资者私密信息,建议您妥善保管;

(4)如果银行没有额度,请向柜台工作人员咨询是由于“今日暂无额度”还是“销售已经结束”,如果是前者,可于明日再到柜台尝试,若为后者,当期国债已经全部售完。

 

3.债权查询

债权查询包括以下三种渠道:

(1)到银行柜台打印个人国债账户对账单据;

(2)拨打银行客户服务热线电话查询;

(3)若对以上两种查询方式得出的结果有疑问,可以再拨打中央国债公司的复核查询电话查询债权(复核查询只能查询截至上一日的债券余额)。

 

4.提前兑取

确认准备提前兑取的债券处于可以提前兑取的期间内→携带个人身份证件、个人国债账户和开户所使用的存折(或借记卡)→到柜台填写认购申请或者口头申请后在银行单据上签字确认→银行核实无误后将资金支付到资金清算账户→取得提前兑取确认的回单

提示:(1) 各行提前兑取所需证件略有差别,请以各行柜台实际要求为准;

(2)提前兑取要扣除一部分收益并且缴纳手续费,没有资金急用的情况下,尽量不要选择提前兑取;

(3)提前兑取的回单上有详细的利息计算过程。

 

5.付息及还本

到期直接支付到投资者资金清算账户,无需任何手续。

 

对于违规情况的监督和举报:

     各地财政部门和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负责辖区内储蓄国债(电子式)发行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电话请致电咨询省级财政厅(局)或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或者参见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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