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资金增值服务

1.银行存款产品服务

建设银行为各级住房资金管理部门提供单位活期存款、单位协定存款、单位通知存款(1天通知和7天通知)和单位定期存款(三个月、半年、一年、两年、三年、五年)等产品。

2.银行间市场债券结算代理服务

建设银行作为债券结算代理人,接受住房资金管理部门的委托,为其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开立丙类账户,并办理债券投资和结算代理等业务。客户操作流程如下:

1)签约:客户与建设银行签订债券结算代理协议及其他相关法律性文件,双方正式达成合作协议。

2)开户:客户向建设银行提供有关开户资料,委托建设银行在中央结算公司为其办理债券丙类账户开户手续。

3)交易结算:正式开户后,客户根据投资需求向建设银行发送债券交易的书面委托指令。

4)债券结算和资金清算:建设银行在交易日进行债券结算和资金清算,打印委托人债券交割单并加盖债券结算代理业务专用章,及时传真给委托人。

5)查询:客户定期向建设银行查询自身账户情况,索取对账单;也可通过国债公司提供的查询电话直接查询自己账户的余额。

3.银行柜台国债交易服务

凭证式国债:住房资金管理部门向建设银行网点客户经理提出购买和投资需求,由建设银行为客户办理国债销售账户登记和资金结算手续。

记账式国债:住房资金管理部门在建设银行开立国债交易账户,通过银行柜台交易市场,建设银行与住房资金管理部门进行国债现券买卖和交易,办理托管与结算手续。

(以上内容仅作参考,客户申请办理以上产品和服务,以中国建设银行当地分行有关规定为准。为节约您的时间,请在办理相关手续前,详细咨询当地建设银行或95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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