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活动时间:2016年1月30日至2016年2月6日。
2.活动对象:本活动对象为所有账户状态正常的广西分行龙卡系列持卡人(包括信用卡、借记卡、理财卡,商务卡除外),主、附卡可单独参加活动。以下简称“持卡人”。
3.活动地点:南宁百货朝阳店、南宁百货新世界店、南宁百货文化宫店。
4.活动内容:
1月30日-2月6日,龙卡系列持卡人在南宁百货朝阳店、新世界店、文化宫店单日单笔刷卡消费满1000元人民币,可获赠价值100元礼券一张。龙卡热购信用卡持卡人单日单笔刷卡消费满600元人民币,可获赠价值100元礼券一张。数量有限,先到先得。每卡每日限赠一次。
5.礼品兑领方式:
活动期间凭当日购物小票(或收银单或签购单)和同卡号龙卡至南宁百货朝阳店、新世界店、文化宫店指定兑奖台直接领取建行礼券。
本次获奖所得税由获奖者自理并自行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6.参与活动购买的商品和售后服务处理方式:
礼券不可折换现金。礼券一经兑换,不可随意调换。任何有关礼券的服务之责任,将由活动商场负责。
7.退货规定:撤消或退货的交易不参加本次活动。持卡人在领取礼券之后若发生退货行为而未达赠礼条件,礼券需一并退回,若无法退回,建行信用卡中心有权从持卡人对应信用卡账户中扣除相应金额。
8.客户所购商品均由合作商户提供,合作商户负责处理与商品销售有关的纠纷、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中国建设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中国建设银行仅提供建设银行信用卡支付服务,与合作商户之间无代理、经销、担保等关系。
9.取消参与活动资格规定:对于非真实交易、分单交易、取消/退款交易均不计入本次活动。如出现非真实交易的情形,我行将取消持卡人获赠礼品的资格,并保留采取其他相应法律措施的权利。持卡人若在活动期间有迟缴、违反中国建设银行龙卡信用卡章程或卡片已冻结,即丧失参加活动资格。
10.建设银行信用卡中心保留拒绝参与套现及违法交易、不良账户或账户状态不正常的持卡人参与本活动的权利。
11.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建设银行广西分行对本次活动有解释、调整及更改的权利。调整及更改经网站(或现场)公告后生效。
12.本活动详细办法以活动现场公告(或网站公布)为准,其他未尽事宜,全部依照建设银行信用卡章程、领用协议等约定条款执行。对于相关活动规则如有疑问,请登录建设银行广西分行网站(www.ccb.com/gx)查询、或者详询建行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