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落实我市《关于营造企业家创业发展良好环境的规定》要求,营造企业家创业发展良好环境,服务实体经济和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我行将调整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制卡、挂失业务流程,进一步精简办理环节、压缩办理时间,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6月26日起,单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后,单位不再为职工申请、领取及发放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职工需领取或挂失补办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在账户设立次日本人持身份证到我行任一网点办理。
二、为配合上述流程调整,我行于2018年6月15日起,不再受理新开户职工制卡及已开户职工挂失补卡业务。 特此公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2018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