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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个人账户黄金业务客户须知
        2.首次办理账户黄金业务时,客户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本人理财卡、龙卡通或证券卡,到建设银行开办账户黄金业务的网点开通证券交易,并开立账户黄金业务交易账户,该账户必须以实名开立,不可代办。
        3.客户应保证在开立账户黄金交易账户时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完整、有效,同时保证当上述资料发生变化时,及时前往建设银行营业机构进行变更。因客户提供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未及时更新等因素而引发的风险和责任由客户自行承担。
        4.建设银行账户黄金业务属实盘买卖业务,客户买入账户黄金,须提供全额资金,卖出账户黄金须提供实有的账户黄金份额,建设银行不提供融资和融金服务。账户黄金的交收采取实时逐笔全额交收的银货对付方式,交易过户登记根据成交数据同时完成。
        5.客户当日买入的账户黄金当日可再卖出。
        6.客户账户中的账户黄金份额不计利息。
        7.实时交易不能撤销,挂单委托尚未成交时可办理撤单。挂单委托具有一定的有效期,过期自动失效。
三、报价及交易
        1.建设银行账户黄金业务为黄金(克)兑人民币买卖,黄金以人民币标价,交易单位为“克”。
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中国建设银行新疆区分行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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