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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个人账户黄金业务客户须知

五、附则
        1.对因建设银行不可合理控制的交易系统故障、网络通讯故障等因素,或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建设银行不承担责任。
        2.建设银行保护客户的正当交易权利和主张,对于发生非正常交易的相关账户,非正常交易的系统确认、交割单、电子渠道交易记录及其他凭证等一律无效,客户不得凭以主张权利。非正常交易包括明显脱离市场价格的交易、在非交易时间达成的交易以及明显运用欺诈         3.客户应对其本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本须知的行为承担全部责任,给建设银行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4.建设银行有权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或业务需要对账户黄金业务服务的内容、操作流程、客户须知或收费标准等进行调整,涉及收费或其他客户权利义务变更的调整,将于正式对外公告后施行,自公告施行之日公告内容构成对建设银行与客户间协议约定的有效修改和补充。如果客户不同意接受建设银行的调整内容,客户有权向建设银行申请终止账户黄金业务相关服务。客户既不申请终止服务,又继续使用建设银行账户黄金业务服务的,视为客户接受建设银行对账户黄金业务服务的相关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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