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个人贷款业务综合融资成本上限”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8-04

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和中国人民银行《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规定》(金规〔2026〕2号)的要求,现将我行个人贷款业务综合融资成本上限进行公示:

一、自2026年8月1日起,我行浮动利率个人贷款正常履约年化综合融资成本不高于LPR+50BP;固定利率个人贷款正常履约年化综合融资成本不高于4%。

二、上述标准适用于公示后新办理的个人贷款业务,且为综合融资成本的上限,具体成本以办理贷款时的“个人贷款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及借款合同约定为准。

三、如遇政策调整,我行将通过官网、营业网点等渠道另行公示。

中德住房储蓄银行

2026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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