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实际控制人易主而“失去国企身份”的中国城市建设控股集团周三稍晚发布公告,对此前多期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进行答复。中城建控股对决议提出的持续进行信息披露、为债券提供信用增进、增加交叉违约条款及限制其处置资产行为等议案,多数表示不同意或不接受。
公告显示,对于持有人会议要求持续进行披露的议案,中城建控股答复称,同意在合理期限内进一步披露新实际控制人--惠农基金各持有人的持股比例及惠农基金管理人情况,并对集团偿债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的任何事项进行信息披露;但不同意每月末公布最新生产经营情况、未来一个月债务到期情况和偿付安排等议案的要求。
中城建设公司共发行约有九只境内债券和一只点心债,未偿还余额共约196亿元人民币。此次持有人会议涉及的几只个券包括11中城建MTN001、12中城建MTN001、12中城建MTN002和14中城建PPN004等。
关于持有人要求为债券提供信用增进措施的议案,中城建控股表示,不同意为上述几只债券的本息偿付提供抵押、质押或保证等担保措施,因集团目前合法合规经营,剥离了子公司后,集团的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等主要财务指标并未受到不利影响,同时实际控制人变更也不影响集团的业务。
中城建亦指出,不同意为上述债券增加交叉违约条款,因集团目前已发行的境内外任何债券均未发生违约情形,在此情况下,集团没有法定或约定义务接受该等交叉违约条款。此外,对于限制中城建控股处置资产行为的决议案,集团也表示不接受。
中城建设主营工程施工业务,此前一直称自己是中国住建部所属研究院的全资央企,评级机构联合资信给予评级为AA+。今年4月底公告,集团部分工程类资产已并入香港上市公司中国城建集团股份,其它99%的股权已由一家私募基金--惠农投资基金持有。
来源:路透中文网 201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