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金融业开放持续推进,外资银行参与中国债券承销范围进一步扩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周一表示,德意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法国巴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可开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A类主承销业务,这亦是外资银行首获此类资格。
交易商协会(NAFMII)相关公告显示,协会于8月21日公告启动外资银行类会员参与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A类主承销业务市场评价工作。截至申请截止日8月28日,共有六家外资银行类会员提交了参评材料。
A类主承销类会员应按照相关管理办法及其他自律规则,设立主承销业务相关部门,配备专职主承销业务人员,建立健全主承销业务操作规程、风险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开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
此前外资银行已可在银行间债市开展B类主承销业务,承销范围限定为境外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央行7月公布的关于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的有关举措中,就包括允许外资机构获得银行间债券市场A类主承销牌照。
来源:路透中文网 2019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