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外汇知识普及月
——懂点外汇小知识 轻松出国不再愁

个人外汇业务按照交易性质分为经常项目个人外汇业务和资本项目个人外汇业务。经常项目个人外汇业务按照可兑换原则管理。经常项目项下,个人真实、合法、合理的用汇需求目前均可得到满足;资本项目个人外汇业务按照可兑换进程管理。
2007年外汇局出台《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明确个人结汇和境内个人购汇年度便利化额度分别为每人每年等值5万美元。2011年,外汇局通过创新推动电子银行结售汇业务,个人足不出户就能轻松通过电子渠道办理结售汇。
境内个人办理结汇业务
在保障交易真实、合法的情况下,等值5万美元年度便利化额度内的结汇,可以凭身份证件直接办理;超过年度便利化额度的,凭身份证件、有交易额的真实性证明材料也可办理。
例如,在国外工作的A收到境外公司发放的工资,超出了年度便利化额度,结汇时超过年度便利化额度的,A只要提供雇佣合同与收入证明,就可以办理结汇了。再比如,B的子女移民至澳大利亚,B收到子女汇回的赡家款,结汇时超过年度便利化额度的部分, B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或经公证的赡养关系证明、境外给付人相关收入证明,如银行存款证明、个人收入纳税凭证等材料就可办理。同时,对于职工报酬、赡家款等经常项目收入,个人也可先选择凭相关材料办理不占用年度便利化额度的结汇。
境内个人办理购汇业务
应按资金用途如实填写《个人购汇申请书》。在保障交易真实、合法的情况下,等值5万美元年度便利化额度内的购汇,可凭身份证件直接办理;超过年度便利化额度的,凭身份证件、有交易额的真实性证明材料也可办理。
例如,境内个人C需要购汇缴纳留学学费,C可以向银行提供个人身份证件及本人的录取通知书、学费缴纳通知单等能够证明留学用汇真实性的材料,办理不占年度便利化额度的购汇,也可以选择仅凭身份证件办理年度便利化额度内的购汇。
境外个人办理结汇业务
在保障交易真实、合法的情况下,等值5万美元年度便利化额度内的结汇,可凭身份证件直接办理;超过年度便利化额度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例如,境外个人D需结汇向境内房东支付房租,超过年度便利化额度时,D需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房屋管理部门登记的房屋租赁合同、发票或支付通知,银行将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直接划转至房东的境内人民币账户。
境外个人办理购汇业务
境外个人办理购汇业务需说明资金来源,在境内取得的经常项目合法人民币收入,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有交易额的相关证明材料(含税务凭证)办理购汇。原兑换未用完的人民币兑回外汇,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原兑换水单办理,原兑换水单的兑回有效期为自兑换日起24个月;对于当日累计兑换不超过等值500美元(含)以及离境前在境内关外场所当日累计不超过等值1000美元(含)的兑换,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
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籍人员,在办理购汇业务时享有等值5万美元年度便利化额度。在保障交易真实、合法的情况下,便利化额度内的购汇,可凭身份证件直接办理;超过年度便利化额度的,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个人境内卡境外提现
每卡每日(含附属卡)不得超过等值1万元人民币,本人名下银行卡(含附属卡)合计每个自然年度不得超过等值10万元人民币。超过年度额度的,本年及次年将被暂停境内银行卡在境外提现。
个人提取外币现钞
当日累计等值1万美元以下(含)的,可凭本人身份证件在银行办理;超过等值1万美元的,由外汇局出具《提取外币现钞备案表》后,到银行办理。
个人存入外币现钞
当日累计等值5000美元以下(含)的,可凭身份证件在银行直接办理;超过等值5000美元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经海关签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或本人原存款银行外币现钞提取单据在银行办理。
个人携带外币现钞出境
不超过等值5000美元的,可直接携带出境;携带等值5000-10000美元(含)的,需向原购汇或存款银行申领《携带外汇出境许可证》;属于法定特殊情况,需携带超过等值10000美元的,需向外汇局申领《携带外汇出境许可证》。
温馨提示:
根据反洗钱、外汇管理等有关规定,银行会对一些异常、可疑、大额的外汇业务进行尽职调查,包括要求个人提供一些证明材料,如个人提供的材料不能说明外汇交易真实、合法,银行可以拒绝办理。
个人在办理外汇业务时,应当遵守个人外汇管理有关规定,不得以分拆等方式规避额度及真实性管理。外汇局对规避额度及真实性管理的个人实施“关注名单”管理。对于列入“关注名单”的个人,银行应自列入之日起当年及之后2年内,拒绝为其办理电子银行个人结汇和售汇业务。
因外币非我国结算货币,银行外币现金库存设置一般较低,为确保个人临柜能支取现金,需要个人提前预约,预约提钞并非限制个人取现,只是为了更好满足个人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