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标题:
建行海航联名信用卡 金鹏积分连连送
二、活动时间:
2018年6月1日-7月31日期间,消费记录以签购单上列印的时间为准。
三、活动对象:
本活动对象为所有账户状态正常的建行海航联名信用卡持卡人,主、附卡可单独参加活动。以下简称“持卡人”。
四、活动内容:
活动期间,建行海航联名信用卡持卡人当月累计消费满3笔、每笔满199元,即可免费获赠3200海航金鹏积分。活动期间每人限获赠1次,每月限前200名,先到先享,赠完即止。
(本活动不可与商户其他活动同时参加)
五、活动细则:
1.活动时间为:2018年6月1日-7月31日期间,消费记录以签购单上列印的时间为准。
2.本活动对象为所有账户状态正常的建行海航联名信用卡持卡人,主、附卡可单独参加活动。以下简称“持卡人”。
3.活动期间,建行海航联名信用卡持卡人当月累计消费满3笔、每笔满199元,即可免费获赠3200海航金鹏积分。
4.活动期间每人限获赠1次,每月限前200名,先到先享,赠完即止。
5.优惠实现方式及排序标准:持卡人刷建行海航联名信用卡消费达到笔数及金额的要求即可,无需报名,获赠积分将在次月底前记入名下海航金鹏会员号。获奖名额是根据客户当月(自然月)满足消费条件消费的第三笔交易入账时间排序。
6.参与活动购买的商品和售后服务处理方式:本活动可与商户其他优惠或折扣活动同时参加,活动优惠不可更改或累计,不能兑换现金,仅限在该刷卡商户当场使用。任何有关产品质量和服务之责任,将由供应商负责。
7.本次获奖所得税由获奖者自理并自行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8.活动地点、地址、电话及营业时间:
9.退货规定:撤销或退货的交易不参加本次活动。持卡人在领取赠品之后若发生退货行为而未达赠礼条件,赠品需一并退回;若无法退回,建行信用卡中心有权从持卡人对应信用卡账户中扣除赠品相应金额。
10.取消参与活动资格规定:对于非真实交易、分单交易、取消/退款交易均不计入本次活动。持卡人有义务按约定偿还信用卡欠款,若持卡人于活动期间有逾期还款,出现非真实交易,违反中国建设银行龙卡信用卡章程、领用协议或相关业务约定条款,或出现账户状态不正常、参与套现或违法交易等情况的,中国建设银行有权随时取消其参加本次活动资格,并保留采取其他相应法律措施的权利。
11.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建设银行海南分行及活动商户对本次活动有解释、调整、更改及取消的权利。调整、更改及取消经网站(或现场)公告后生效,无须另行通知持卡人。
12.本活动详细办法以活动商户现场公告为准,其他未尽事宜,全部依照建设银行信用卡章程、领用协议等约定条款执行。对于相关活动规则如有疑问,请登录建设银行海南分行网站(http://www.ccb.com/hi/cn/index.html)查询、微信关注“海南建行”公众号,在“信用卡活动”中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