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为方便您办理个人住房贷款提前还款业务,我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敬请周知。
按照您与我行签订的《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第七条第五款之约定:“借款人提前还本,须事先向贷款人提出申请,经贷款人同意,方可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本金”。如您需要办理个人住房贷款提前还款业务,请您携带身份证明材料向贷款经办行提出提前还款申请,签署《提前还款申请书》,贷款经办行审核通过后,将有我行工作人员与您联系,告知您具体的还款金额、时间等事项,并到指定的营业柜台办理提前还款手续。
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附:新疆区分行个人贷款经办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
202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