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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产品标准定义
代理财政统发工资业务是指中国建设银行利用结算渠道,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等组织提供工资发放和信息统计报送服务。
二、产品服务对象
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他由财政部门安排工资发放的单位。
三、服务渠道及网络
各营业网点、代发工资系统、银行卡系统等
四、业务流程
1.由中国建设银行客户部门与财政主管部门签署统发工资委托代理协议,承办此项代理业务。具体业务由中国建设银行经办网点作为主办行承办。
2.业务主办行按照财政部门的名册为统发对象开立统发工资存折和储蓄卡,并分发至各统发单位, 然后由统发单位将存折和储蓄卡转发至各统发对象。
3.每月人事部门将核定的统发工资信息发送至财政部门,财政部门核对后将统发工资款项划至在中国建设银行开立的财政专户,并将统发工资信息转发至主办行。
4.主办行根据财政部门统发工资信息将工资款批量发至统发工资存折。
5.主办行按照委托代理协议和操作规程要求生成各类统发工资报表,并定期报送财政部门、人事部门和各统发工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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