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产品标准定义
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资金结算业务是指中国建设银行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的要求,以资金清算系统、重要客户服务系统等为依托,负责管理投资者在我行开立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账户,并代理完成投资者买卖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资金清算和交收。
二、业务特点与优势
为投资者提供一种投资途径,丰富客户的投资组合产品,能为客户带来投资收益,可作为具有较高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获取高收益的一种投资选择。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融资提供平台,有利于促进风险投资,支持高科技企业发展。建设银行是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业务试点阶段唯一的指定结算银行,拥有方便快捷的结算渠道和网络资源,可为投资者提供高效率、标准化的资金结算服务,保障转让交易顺利完成。
三、产品服务对象
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
四、服务渠道及网络
建设银行重要客户服务系统(VSS)、开通此项业务的柜台网点
五、客户流程
(一)账户开立
个人投资者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机构投资者开立专用存款账户作为指定结算账户,用于办理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业务的资金清算和交收。投资者如已在建行开立结算账户,可用现有账户作为指定结算账户。
(二)建立签约关系
投资者在进行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业务之前,须在我行营业网点办理其银行指定结算账户与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账户(该转让账户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为投资者开立,各取得代办股份转让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均可为投资者提供开户服务)的签约业务,建立二者的一一对应关系。
1.个人投资者签约
个人投资者须凭借本人身份证件、银行指定结算账户(储蓄卡或折)、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账户,到开户分行任意一个开通此项业务的网点营业机构办理签约,并填写《中国建设银行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业务签约申请表》和《中国建设银行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业务结算账户管理协议》。
2.机构投资者签约
机构投资者须凭借经办人身份证件、法人授权委托书、银行指定结算账户、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账户,在机构投资者指定结算账户的开户网点营业机构办理签约,并填写《中国建设银行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业务签约申请表》(加盖银行预留印鉴)和《中国建设银行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业务结算账户管理协议》(加盖银行预留印鉴)。
(三)资金交易
1.资金存入
投资者拟买入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须在交易委托前一报价日将所需的资金(包括各项税费)足额存入银行指定结算账户。
2.资金支取
投资者从银行指定结算账户中支取资金,需要先到网点营业机构进行取款预约。
个人投资者需凭借银行储蓄卡或折,在建行开办此项业务的网点营业机构填写《取款预约委托书》;机构投资者需在其银行指定结算账户的开户网点营业机构填写《取款预约委托书》,并加盖银行预留印鉴。
投资者在网点营业机构进行取款预约申请后,可在银行下一个工作日办理取款业务。
说明:营业网点机构每天只能接受同一个投资者的一次取款预约申请。
(四)其他服务内容
1.信息查询
投资者凭借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可以通过建行网点营业机构查询打印“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交易明细”和“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交易费用明细”。
2.签约关系变更
包括:签约关系更改,撤销签约关系
六、案例或其他
截至2008年3月27日取得代办股份转让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名单如下:
申银万国 国泰君安 国信证券 长江证券 银河证券
渤海证券 海通证券 广发证券 招商证券 光大证券
华泰证券 中信证券 东海证券 国元证券 东方证券
平安证券 中银国际 上海证券 西部证券 中投证券
宏源证券 南京证券 齐鲁证券
(信息来源: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 http://bjzr.gfzr.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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